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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保华律师解答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

中国法学 2024-03-03 04:03:56 律师咨询 297 0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第1张图片

***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女,年龄:31,民族:汉族,政治面貌:共青团员,学历:硕士,执业机构: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54525,主管机关:虹口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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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

***律师解答:

5年以上的安置房一般可以转让。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安置被拆迁户而建造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当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过程中到公证处办理相应的交易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并持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实行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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