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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抚慰金(离婚精神抚慰金的法律依据)

中国法学 2023-02-05 07:02:07 经济法律 10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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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抚慰金(离婚精神抚慰金的法律依据)-第1张图片

***律师解答:

离婚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一般可通过协议方式主张,协议不成的,可起诉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李丹丹

执业机构: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聘***律师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执业范围:银行,刑事辨护,民事相关

执业类别:***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14-02-14

执业证号:132*********01411******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考核结果:考核过程中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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